信息公开
2021年乐从镇卫生监督协会招考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
一、招聘职位和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3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;
4、身体健康,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;
5、职位条件要求:
招聘职位 | 人数 | 性别 | 年龄 | 户籍 | 要求 |
卫生监督 协管员 | 3 | 男女不限 | 35周岁 及以下 | 不限 | 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具有医疗、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医(技)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优先录取。 |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、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;
2、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,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;
3、近两年内,在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
4、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。
二、招聘程序
1、报名时间:2021年5月29日至2021年6月2日。
2、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。填写《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)后,同时附上个人简介电子版,将报名电子版资料发送到乐从镇卫生监督协管室邮箱:83448355@qq.com 。
报名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
三、面试
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,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。
四、体检
依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,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(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)。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。
五、录用
体检、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,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,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,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。
拟录用人员经顺德区卫生健康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,发放《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》,持证上岗。
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:
1.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;
2.应聘人员在面试、体检过程中作弊的。
六、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
确定录用人员,签订劳动合同(试用期3个月)。
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为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,按乐从镇卫生监督协管聘用人员的待遇执行,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办公地点在乐从镇卫生健康办公室,并由镇卫健办负责日常管理。
七、咨询联系
咨询电话:0757-28331646(翁先生)